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创新创业典型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3-10-18 点击次数:


全院本科生:

为表彰我校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能力的优秀本科生,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学校将在全校范围内评选10名“99银河官方网站2022-2023学年创新创业典型”。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参评学生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二)参评学生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三)参评学生须展现当代大学生的责任与担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

(四)参评学生须有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其创新创业事迹真实且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感染力,能在大学生中起到教育、示范和引领作用

(五)曾获评往届“创新创业典型”的学生不再参与本次评定。

评选范围

参评学生应为在2022-2023学年(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在创新创业领域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成绩及成果应为该学年取得,其中双创项目以立项公示时间计算,双创大赛以获奖证书落款时间计算,学术论文以见刊(在线)时间计算,发明专利证书以授权公告日计算,注册公司以营业执照登记日期计算。

三、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为1000元/生。

四、材料提交

要申报者,请填写《2022-2023学年创新创业典型基本信息统计表2022-2023学年创新创业典型成果信息统计表》(附件1、2),同时提交本学年的成绩证明(必修课成绩综测成绩省级及以上双创项目结题/立项证明省级及以上双创大赛获奖证明论文已正式发表专利已获授权证明,以法人身份注册公司证明,入驻校级孵化园证明,领办企业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证明,带动就业证明相关材料纸质及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须以文件夹形式按照“学院—姓名”格式统一命名,纸质及电子文档请于10月23日上午11点之前提交至学院。电子版发至654085374@qq.com ,纸质档及证明材料交至7教814刘老师处。

                                             



环境学院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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